沒有交通違規卻收到罰單如何處理-資金週轉
時間:2018/08/01 點閱:877 發佈:高雄楠梓區聯邦當舖
收到交通違規罰單,讓人很嘔,尤其自認沒違規,平白無辜被罰更不甘心,這時要怎麼做呢?警方取締交通違規,如被舉發者不服,可申訴及提出行政訴訟,但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申訴,更不知道申訴是有訣竅的,只要抓住警方執法程序或採證瑕疵,也許就可保住荷包。
若是被舉發超速,可實地察看被舉發的路段前方150到300公尺,是否依規定豎立「前有測速照相或是有照相機圖樣」告示,並要求出具測速器是否定期校正;如果是員警當場測速舉發,同樣可要求提供錄影、照相等科學儀器證明。
如何提出申訴、行政訴訟
對於罰單若有異議應如何申訴?流程為何?
民眾對警察機關有關交通違規舉發的違規事實不服,可在收到罰單十五天內向警察或監理機關申訴,若對申訴裁決仍不服者,可在收到裁決書翌日起二十天內,向法院聲明異議。
申訴:對舉發內容不服,可親至到案處所申訴,或掛號郵寄、網路、傳真到舉發機關或應到案處所,應檢附違規通知單正本、陳述書(敘明理由、姓名、聯絡電話及地址),若有採證照片須附正本及其他佐證資料
行政訴訟:對申訴結果不服,可申請開立裁決書,並在收受裁決書30日內,向居住地、違規行為地或裁決機關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請求撤銷裁罰。提起行政訴訟,應附起訴狀、裁決書、違規通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,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,並先向法院「按件」繳納300元裁判費,勝訴可發還。
上一篇:高雄汽機車借款-鈔級好貸
下一篇:信用卡循環利息-超好貸